黨建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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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qū)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qū)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為完整準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強黨的民族理論政策宣傳教育,有形有感有效推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全區(qū)每年五月為民族政策宣傳月,為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qū)”匯聚力量,營造民族團結進步的濃厚氛圍,特開設本專欄,為期一個月。 一圖解讀《內蒙古自治區(qū)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 文章來源:經濟管理系 圖片來源:內蒙古人大 責編 | 呂星宇 審核 | 張文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