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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場館管理制度
(試行版)
為了加強對我院體育場館的管理,進一步提高各場館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發(fā)揮其為全校師生服務的功能,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場館管理制度。
一、場館范圍與管理部門
1.學?;顒訄鲳^分為室內體育場館和室外活動場地。室內體育場館:包括文體館、足球館。室外場地包括:田徑場2塊,籠式足球場4塊,室外籃球場2塊,室外健身路徑2處。
2.各場館日常管理隸屬于總務處,基建設備科科長兼任場館館長。
3.場館下設管理委員會,隸屬于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院學生會體育部分支,日常工作直接歸總務處基建設備科管理。
4.在各場館舉辦任何活動,主辦單位應接受場館管理委員會的監(jiān)督與管理。
二、場館使用手續(xù)
1.各場館首先保障學校周一至周五的正常教學需求。
2.除正常上課教學外,各部門系部如需使用活動場館,須提前一天填寫使用申請單,登記系別、專業(yè)、班級、姓名及使用時間預約活動場館,經各系主任及館長批準后方可使用;計劃外的臨時活動將根據(jù)實際情況處理。
3.各體育場館按照“教學優(yōu)先”、“公務優(yōu)先”、“先登記先使用”的原則對活動場館使用者的情況進行審核及管理。
4.所有進場人員需嚴格遵守本館規(guī)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自覺維護公共秩序。
5.嚴格遵守開館閉館時間,不得在閉館時間內擅自入館或延時滯留,如有特殊活動需提前與管理人員聯(lián)系。
6.場館內需文明禮貌,不得故意高聲喧嘩,嚴禁斗毆。
7.請勿擅自移動館內擺放的大型物品。
8.請勿冒充館內工作人員對他人進行驅趕或館內清場,如被發(fā)現(xiàn),進行通報,情節(jié)嚴重者上報學校處理。
9.因教學、訓練、會議、文體活動等進入活動場館的人員,需在組織者的帶領下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入指定場所。
10.活動場館使用人需愛護館內的設施,使用過程中若有東西損壞,相關責任人或部門需照價賠償。
11.凡進入體育場館的人員,不得穿硬底或附有鞋釘?shù)纫讚p壞館內地板的鞋類,以免不小心損壞地面。
12.進入活動場館的人員應自覺保持環(huán)境整潔,不得攜帶食物入場,不得隨意丟棄紙屑或其他雜物,文明用場,嚴禁利用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13.工作人員在活動結束以后應及時清場,嚴禁閑雜人員無故滯留場內。
14.閉館后,除工作人員外應及時離開。
三、場管使用相關規(guī)定
1.凡利用場館進行教學、訓練、科研、競賽、集會、健身、或從事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要自覺遵守學院場館的有關制度和規(guī)定,本著先申請后使用的原則,經總務處批準后方可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無權私自使用體育場館。
2.各場館場地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體育場館的水電和器材室由專人負責,鑰匙由場館管理委員派專人保管。
3.進入場館木板地面或塑膠地面的所有人員禁止穿硬底鞋、禁止隨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禁止在墻面、椅面和桌面上隨便刻畫、涂寫。場館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館內有安全隱患、漏水、設備損壞、能源浪費等現(xiàn)象時,有責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4.室內場館管理人員每天閉館后及時關燈、拉閘,關窗、,做好防火、防水、防盜等工作,并負責場內設施、設備的復原。
注: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場館管理委員會所有
文體館管理委員會
2019年10月30日
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場館使用申請單
(試行版)
使用部門 | ||||
使用時間 | ||||
使用場館 | ||||
活動內容及人數(shù): | ||||
經辦人: | 使用單位 (系主任) 意見: | |||
場館部門意見: | 館長意見: |
說明:
1. 負責人簽字后要檢查場館設備完好,做好登記工作。如出現(xiàn)場館設備受損, 由使用部門負責。
2.本表可從學院網站中下載。
3.所有場館不得私自轉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如有發(fā)現(xiàn),立即收回使用場館的資格。